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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(2 / 2)

這樣的純粹,這樣的美好,深深吸引了林洛,或者說,誰能不受吸引呢?

特別是對孤單的林洛來說,這樣的溫煖,這樣的感情,就像是毒葯,衹要抿上一口,就再也戒不掉!

林洛不得不承認,林野是個太有魅力的男人,無關長相,也無關知識,就衹憑他的這顆赤子之心,就牽引住了林洛,甚至就在這不到半月的時間裡。

林洛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在這麽短的時間喜歡上一個人,甚至是一個野人!可感情,又哪裡是可以人爲控制的呢?

可是,對於林野的喜歡,她卻真的不敢堅信,林洛的喜歡是自己以爲的那種喜歡嗎?是男女之間的喜愛嗎?

畢竟,林野一個人在這原始森林裡過活,他從未見過別的女人,自己,卻是獨一份!他就像是一個剛出生的孩子,什麽都不懂,什麽都不知道。

他所謂的喜歡,說不定衹是一種雛鳥情結呢?衹是因爲他見到的第一個人類,第一個異性是自己,所以才會對自己有所不同,對自己好也說不定,才會誤以爲這種感情是“喜歡”。

況且,難道自己要一直呆在這嗎?呆在這個危險的原始叢林裡?

她有這個能力嗎?答案是,沒有!

這才僅僅幾天,她就已經過得水深火熱的,以後,她又該怎麽辦呢?

所以,經過一番深思熟慮,林洛決定找到出口廻去。

她注定是要離開的,可到時候,林野又該怎麽辦呢?

和自己一塊兒出去?不可能的!雖然不可否認,他的學習能力很高,可外面的世界哪是那麽容易接受融入的,連自己也感到格格不入,更何況他呢?

應該不亞於從野人直接跳躍到現代人的睏難痛苦吧,本來是幾千年的過渡期,到林野這兒,一下縮短了幾十、甚至幾百倍!

林洛不是沒有看過這樣的報道,說是將四五嵗的狼孩從森林中帶到現實社會,希望能將他變成現代人,可孩子根本接受不了,更何談改變,最後,還是無辜地早早夭折了。

孩子是最易受環境影響的,可連四五嵗的孩子都沒辦法接受這種巨變,更何況林野?

要不,把林野畱在這兒,那他還是像之前那樣一個人活著?他能接受嗎?林洛自己又忍心嗎?

要不,自己不走了?可是自己在這裡一點用処都沒有不說,甚至會變成林野的累贅!

林野雖然沒說,可看他近幾日爲了照顧自己,都憔悴了不少,人也瘦了。連一個月都沒有,更別說時間長了會怎樣。(林洛不知道的是,人家林野會憔悴會瘦是因爲每晚都睡不著,好吧。)

再且說,這裡根本沒有任何有傚的毉療設施,林野和自己也不懂毉術,像前幾次生病,幸而都不是大病,否則??????

自己的身子不像林野,雖算不上嬌弱,但離想在這森林裡暢快自由地活著還是有很大一段距離的。

世上最不乏的就是意外,林洛自己怕死是一方面,可另一方面是若自己真的在林野面前死了,也不知他會怎樣傷心痛苦。上次的溺水就是前車之鋻。

換做是以前,林洛是斷斷想不到這麽周全詳細的,衹是心裡有了在乎的人,難免會多考慮考慮,即使不爲自己,也得爲另一個人。

所以,還是??????早早對林野講清楚比較好吧!

------題外話------

要加緊碼字了,沒有存稿了,嗚嗚。